评审机构: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英文缩写为:CNAS)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的规定,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(CNCA)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,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、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。
评审依据:
CNAS-CI01:2012《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》
CNAS-RI01:2019《检验机构认可规则》
CNAS-RL02:2018《能力验证规则》
CNAS-RL03:2019《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》
CNAS-CI01-A005:2018《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建设工程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》
CNAS-CI01-A007:2018《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机动车辆安全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》
CNAS-CI01-A009:2018《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》等
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在国际认可活动中有着重要的地位,其认可活动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,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国际认可论坛(IAF)、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(ILAC)、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(APLAC)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(PAC)的正式成员。2019年1月1日起,PAC和APLAC合并成立新的区域认可合作组织“亚太认可合作组织”(APAC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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